本网讯(记者 裴姝婧 通讯员 吴婧)连日来,宜昌信访问题法治宣传活动先后走进远安、西陵、长阳等地,在全市营造出了依法信访、依法维权的浓厚氛围。
非法集会示威,判二年!
2014年3月24日,广西岑溪人谢某、黄某为恢复烟花炮竹生产而制造影响,非法组织归义镇烟花炮竹行业业主及员工共200多人到市区人民广场集会、示威,在广场出入口处拉横幅,不顾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劝告,走上道路游行,致使交通堵塞约一个小时。2014年6月20日,谢某、黄某被岑溪市法院以犯非法集会、示威罪,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。
律师释法:上访者未依法申请或未按照已申请、许可的方式,聚集在露天公共场所、公共道路列队行进,以集会、游行、静坐等方式进行抗议、支持、声援等活动,可能构成《刑法》296条规定的非法集会、游行示威罪,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虽然依法集会、游行、示威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,但依法律规定须经公安机关等部门的许可进行并服从安排,否则可能构成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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